霍邱县中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52220240483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中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西999号新际商务中心C幢1501
成交金额:玖拾万元整(小写: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中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日常保洁、诊室、病房、公共区域(含全院建筑玻璃、内外 墙面、地面吊顶保洁)和特殊科室的保洁和消毒,以及医院大型活动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洁工作。 服务要求:严格按承包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院内的清洁工作。 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卫生保洁服务的质量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签订方式为 1+1+1 模式,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明、赵美丽、储运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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