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园林环卫管理中心中心城区快速路保洁(项目编号:GZYZ2024-GZ-G001)电子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Z2024-GZ-G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快速路保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事项1: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技术分部分评分项(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备2年及以上市政道路或1年及以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保洁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且在此期间有承担一个项目业绩的得2分;具备3年及以上市政道路或2年及以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保洁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且在此期间有承担两个项目业绩的得3分。变更为:(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1人):(3)从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市政道路(除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之外的市政道路)等保洁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且在此期间有承担一个项目业绩的得2分;在此期间有承担两个项目业绩的得3分。变更事项2: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商务分部分评分项(一)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等环卫服务类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提供市政道路保洁服务的环卫服务类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证明材料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2)如同一业绩中合同范围同时包含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与市政道路,只可计一次即2分,不重复计分,如有其他证明说明业绩包含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也可认定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环卫业绩。变更为:(一)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等环卫服务类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提供市政道路(除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之外的市政道路)保洁服务的环卫服务类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证明材料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2)如同一业绩中同时包含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市政道路(除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之外的市政道路),只可计一次即2分,不重复计分,如业绩中未指明范围包含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说明业绩包含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也可认定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含高架路)环卫业绩。变更事项3: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商务分部分评分项(二)认证证书(6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A8000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5分,满分6分。更正为:(二)认证证书(6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A8000或GB/T36000-2015(ISO26000:2010,MOD)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5分,满分6分。变更事项4:原招标文件内容三、采购需求/四/(二)/5/5.2《主要设备及人员要求表》表中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15T以上洗扫车10辆、10T以上洒水车8辆、1.8T道路养护车2辆、皮卡车10辆,10T以上高压冲洗车2辆,墙面清洗车1辆)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15T以上洗扫车、10T以上洒水车、1.8T道路养护车、10T以上高压冲洗车的自有车辆在各类型车辆中占比须不低于50%,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车辆权属人必须是投标人);租赁车辆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及对方的购买发票、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响应。修改为:招标文件内容三、采购需求/四/(二)/5/5.2《主要设备及人员要求表》表中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15T以上洗扫车10辆、10T以上洒水车8辆、1.8T道路养护车2辆、皮卡车10辆,10T以上高压冲洗车2辆,墙面清洗车1辆)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15T以上洗扫车、10T以上洒水车、1.8T道路养护车、10T以上高压冲洗车的自有车辆在各类型车辆中占比须不低于50%,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车辆权属人必须是投标人(含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的分公司));租赁车辆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及对方的购买发票、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中的车辆名称与相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车辆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技术性能说明材料并注明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车辆名称。若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中的车辆性能等同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应车辆,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有效的,视同有效。)变更事项5:原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四/(二)/5/5.2《主要设备及人员要求表》表中注:3、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经理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设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4、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安全负责人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设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变更为: 三、采购需求/四/(二)/5/5.2《主要设备及人员要求表》表中注:3、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经理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设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3个月的,以社保中的变更时间为准;4、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安全负责人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设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3个月的,以社保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变更事项6:原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3日(北京时间)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28日(北京时间)变更事项7:原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3月27日09:30 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3月27日09:30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4月10日09:30 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4月10日09:30其他变更内容具体详见最新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及公告的相应条款以后期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此更正公告为本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和公告中相应条款与本公告和答疑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和答疑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赣州市园林环卫管理中心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2号
联系方式: 0797-8291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长征大道12号金鹏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 0797-8401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称兰
电话: 0797-840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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