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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 2022-09-1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保安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15 至 2022-09-21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保安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安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275

项目名称:保安保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

履约地点: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办事处

(二) 付款方式:

序号

支付方式/月支付

要求

金额

1

第一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2

第二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3

第三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4

第四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5

第五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6

第六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7

第七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8

第八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9

第九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10

第十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11

第十一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3%

12

第十二月后支付结束

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支付合同总额款的8.37%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

(三) 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

2、环境卫生服务

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3.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

3.2.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消防巡查服务

4、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5、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四)人员配置要求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保洁队长

1

年龄45岁(包含45岁)以下。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具备物业管理经验。

保洁员

4

男性年龄在60岁(包含60岁)以下,女性在58岁(包含58岁)以下,有保洁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保安负责人

1

男性年龄在55岁(包含55岁)以下,有一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保安员

2

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下(包含60岁),有一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8

(五)以上所有人员均需要提供健康证。

(六)服务要求

保洁服务:

1.主要职责: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保洁工作。

2.服务范围及内容:

大厅:地面光洁,目视无灰尘,无杂物。正门清洁,玻璃通透无污渍。墙面清洁无乱贴乱画。宣传栏、信报箱、标示等整洁无污渍灰尘。

走廊:地面光洁,目视无灰尘,无杂物。根据工作时间,每日安排清扫保洁维护。

楼梯和楼梯间:无乱贴乱画,目视无灰尘,根据工作时间。

电梯:电梯门、内壁、镜面地毯等清洁、光亮、无异味、无脏物。按照工作日,每日安排巡查,进行清洁。

公共卫生间: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无杂物、积水,楼体整洁,洗手盆、便器无污垢,无水锈,洗手盆台面、镜面清洁无污渍,手纸篓保持内外干净,隔板保持无污渍、水渍,无乱贴乱画。

暖气:表面无灰尘、无污渍,每周2次擦拭。

公共区域墙体:表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每周1次擦拭。

其他公共设施:保持无灰尘、光亮、物见本色,每周1次擦拭。

值班室:每日更换床单、被罩,保持洁净整齐,每日清扫1次。

领导办公室:每日清洁

会议室:每日清洁,使用后随时清洁。

楼内绿植养护:定期浇水、施肥、保证叶面清洁,无病害,花盆内无杂物。

垃圾清运:每日1次将垃圾运至定点垃圾存放处(园区内)。

除运雪:物业服务企业方提供冬季除运雪工具和车辆,雪停即开始除雪工作,并将积雪堆放至院内定点处。

安保服务:

1.主要职责:负责秩序维护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服务范围及标准:

1)传达室值班:设专人负责进行文件收发工作,来人来访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接待工作等。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对来访者用进行登记并核实证件。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物业主管及采购方主管领导汇报。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临时性的物品搬运及其他工作需要的服务。

2)内部秩序管理:建立秩序维护方案。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设置门卫岗,根据工作时间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根据院内停车位,对院内停车进行引导,确保道路畅通。

3)消防监控:建立消防管理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方需每周1次,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工作,并按照规定提供需要更新的消防设备。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并直接拨打119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并协助消防人员。

4)安防监控:建立保安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采购人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每日上午、下午、夜间定时对楼内进行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及处置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协助业主及公安机关处理楼内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

(七)服务续签及续签办法

1. 续签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如采购需求无重大变化,服务费无变化,经双方协商后,第一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二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第二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三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最高可连续续签二年,二年以上重新公开招标。对于造成采购人声誉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关服务费

2.服务验收续签办法

满意度测评为续签考核标准,参与测评人员为服务客户实际人数的95%(含)以上,按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打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办事效率、沟通协调能力、食堂出品四个项满意计7分、一般计5分、不满意计2分,其他各项目,满意计6分、一般计4分,不满意计2分,总计100分,每季度测评85分(含)以上为续签依据。季度内有服务客户严重投诉的扣除相关项计分。下附测评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请持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建议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8-8号

联系方式: 024-2986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邮箱地址: 4043451@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账户)

账号: 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杰

电 话: 024-896130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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