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杭州广济环龙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2ZJ10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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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0963.47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6-30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7-27 |
所在地区 | 杭州市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杭州广济环龙贸易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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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5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143067835G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淸洗.消毒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木制容器销售; 橡胶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汽车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医疗设备租赁;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院管理;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柜台,摊位出租.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推的项目外,凭営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貝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688.418114 | 2006.430272 | 1887.207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96.513081 | 1427.82743 | 868.685651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3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09.360736 | 174.953715 | 169.98252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74.697436 | 1436.029258 | 1038.668178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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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卫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000470003230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30000MB1691376Y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浙江省财政厅 | |||
批准日期 | 2022-11-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转让杭州广济环龙贸易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复函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0963.47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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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及子公司杭州环龙药店有限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有劳动关系不变,后续职工包括但不限于聘用、工作安排、离职等事项均由受让方负责。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不提供任何经营场所。 4.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承诺在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变更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名称,去除环龙、广济环龙字号;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不得继续使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及其子公司的字号(包括但不限于浙大二院、浙二、广济环龙、环龙等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不得继续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如受让方未按相关约定支付其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则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上述交易服务费数额相同的金额且还应支付违约金(转让价款的10%)。 6.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分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经营地变更营业执照住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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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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