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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丹东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1: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李明浩
项目联系电话0415-2172355
采购单位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金汤东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3760603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附件:
附件1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docx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17 至 2023-02-24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080
项目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50,000.00
最高限价(元):1,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位于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新康村。购买服务内容:负责管理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客房和外来人员接待服务;食堂(早餐、中餐、晚餐)食品加工和制作以及就餐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

采购人根据实际和现有条件,免费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场所、水、电资源等基本工作条件。采购人提供劳动用品用具、保洁耗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日常零修零件。

1.项目经理1人,负责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2.保洁服务。配置6人 ,主要负责室内客房整理打扫,会议室、大厅、走廊、卫生间、楼梯、大门、玻璃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食堂保洁工作。

3.保安服务。配置6人,应具有保安证,上岗前出示。负责办公区域的门卫岗、机动岗、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等公共区域24小时安保,公共秩序管理、安全维护,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各出入口值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4.食堂服务。配置1名厨师、2名副厨、1名墩板、1名面案、7名勤杂,按照采购人提供食材根据每日实际人数提供一日三餐。食堂人员应具有健康证,上岗前需出示。

5.服务人员。6名食堂服务员;5名客房服务员,负责食堂和客房安排、布置会场、统计就餐人数、客房使用和日常卫生情况。

6.司机1名,负责接送员工早、晚通勤。

7.维修服务。电工1名;万能工1名,根据项目需求完成日常维修工作。

三、服务标准

(一)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二) 保洁、垃圾清运和除雪的服务标准。

1. 严格按流程开展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巡回保洁和跟踪保洁,管理区域达到六无标准(无垃圾、无蛛网、无灰尘、无痰迹污迹、无污物杂物、无异味)。

2. 及时清倒垃圾桶和更换垃圾袋,垃圾筒无痰渍。垃圾装袋后要及时处理,要求楼内无囤积垃圾现象。

3. 根据工作安排,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

4. 保洁员发现各类设备设施损坏,立即报与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三)办公区的安全管理服务标准。

1.完成对保安人员的选用配备、业务培训(包括防火防盗等)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模式,确保办公区绝对安全;

2.负责办公区域内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24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来办事人员,按采购人规定,对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换取出入证后子以放行,使门禁真正成为后勤的安全屏障和文明窗口;

4.负责24小时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制度,巡査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排除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

5.负责24小时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的处置、报告工作;

6.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有针对性的制订应对火灾、漏水、盗窃、治安事件、骚扰甲方秩序、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必要的演练。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要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7.采购人认为必要的情况。

(四)食堂服务标准。

1. 根据采购人的用餐人数和提供的餐费数额,拟定周食谱报于采购人,采购人未提出异议的,供应商负责将食谱向采购人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

2. 供应商应保证用餐食品、饮品,食堂、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健康、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

3. 根据气候季节变化、就餐人员工作的劳动强度,适时调整菜谱,菜谱制定注意荤素搭配、粗细粮搭配、营养素搭配、色香味型搭配、酸碱平衡,做到每周食谱不重样。

4. 食堂的主厨、面点、冷荤岗位人员,应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水准。

(五)服务员岗位标准。

1.接待安排客人入住、布置会场物品摆放整洁,统计就餐人数、入住人数客房使用情况准确、定时物资领用情况并妥善保存建立台账,节能使用,做好日常卫生情况管控。

2.客人食堂用餐细致服务,餐具摆放整齐、保证用餐卫生环境良好。

(六)司机岗位标准。遵守公司制定公车管理制度,主要接送物业人员上下班驾驶工作,遵守国家交通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车辆管理制度。

(七)维修工作标准。完成项目的上下水、电等维修,参与值班,完成项目临时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项目质量保证

(一)供应商应当于每月定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完成情况的定期自检,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采购人可与供应商依照合同约定的后勤服务标准,对后勤服务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要保持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并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意见、提议和监督指导。

五、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 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六、 其他需求

1.项目地址距离市区较远,中标单位需自行解决员工上下班。

2.由于本项目为服务保障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工作场所全年无休,因此法定节假日所有岗位均需要安排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在岗工作,同时,中标单位员工必须参加日常值班工作,各工作岗位均采用24小时工作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 2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金汤东路6号
联系方式: 0415-3760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话: 0415-21723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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