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化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JSZC-321281-JZCG-G2024-0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1281-JZCG-G2024-0035
项目名称:兴化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兴化市法院本部、戴南法庭、安丰法庭、西鲍法庭、开发区法庭提供区域范围内的保洁、绿化、会议、水电等服务,以及为戴南法庭、安丰法庭、西鲍法庭提供食堂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购人将根据第一年监督管理和考核的结果,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第二年的服务合同。续签服务合同的,累计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续签服务合同时,合同的内容、要求、价格、考核标准等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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