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40091号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求真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清华大学求真书院宁斋(简称宁斋)、清华大学中央主楼 205(简称中央主楼 205)、海淀区双清路双清综合楼 8 层清华大学求真书院明志斋(简称明志斋)。
2、项目规模:(1)中央主楼205办公区约255平方米、(2)明志斋总面积约2818平方米、(3)宁斋总建筑面积约2153.44平方米:宁斋地上二层约1723.8平方米,后院面积429.64平方米。
3、项目性质:物业管理服务。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以上建筑物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其中明志斋和宁斋楼宇内负责小的设备设施检修及更换、会议服务、日常接待服务、信件收发服务、快递管理、保洁服务、门前三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院方做好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各室内(教室、会议室、办公室、自习室、图书馆、库房等)的巡查、检修、更换、装修施工管理。中央主楼 205负责保洁服务及其院方其他临时性保洁工作。
5、服务人数:配置不少于15人(各岗位人员不得交叉使用重复计数,低于此人数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5日-2025年8月14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到期后,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物业管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项目中响应。(3)必须获取磋商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1区5层采购管理中心第一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1区5层采购管理中心第一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胡老师、010-62782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
联系方式:闫凯杰、010-68798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010-6278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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