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4-DLGK-C0030-B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1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157万元,其中包1(综合保障服务)预算金额:118万元;包2(保安服务)预算金额:39万元;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包1(综合保障服务)包括高新区税务局两个办公区、两个税务分局和一个外派机构的综合保障服务,主要包括保洁、餐饮、维修以及物业服务相关的定期服务;
包2(保安服务)主要包括高新区税务局两个办公区、两个税务分局和一个外派机构的保安服务,主要包括保安服务主要包括指定区域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出入登记、楼层巡逻、车辆停放以及报刊收发和花卉修剪等服务;
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包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
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综合保障服务):物业管理;包2(保安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保安服务)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4楼418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及交纳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中标人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结果的80%(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各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中原区金梭路21号
联系方式:丁岩 0371-67990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冯新生 魏文静 0371-65993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新生 魏文静
电 话: 0371-659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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